医院图书馆工作管理制度

2018-7-11 18:14:51

医院图书馆工作管理制度

  1.图书馆开放时间,除周一至周五每日办公时间外,周一至周五的12:00-14:00(夏季14:30)1 8:00-21:00开放。

 
      2.凡院内职工、研究生借书,必须遵守图书馆一切规定,凭胸卡和就餐卡(一卡通)到图书馆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医院职工每人最多借阅图书3册,借期30天,之后可(网上也可)续借1次,研究生人员借书图书1册。所借图书应按期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还者,不得再借。每超过1天电脑系统自动从就餐卡(一卡通)扣罚10元。对于规定限于在图书馆内阅览的现刊和报纸等其它资料一般不得拿出馆外。


  4.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馆布局合理和应有的照度,做到保持图书馆环境的清洁、安静。图书阅览室的布局应方便读者阅览书刊和管理。


  6.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文献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7.建设中外文文献数据库,为员工提供文献检索、电子书刊、网络及院外资料查阅、馆际互借、打印等服务。